中药、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
中药、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
一、药品名称:
药品名称应与国家批准的该药品标准中的药品名称一致。
二、功能主治/适应症:
功能主治/适应症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一致。
三、规格:
1、规格应与国家批准的该药品标准中的规格一致。
2、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,如规格或包装规格不同,应使用不同的说明书。
四、用法用量:
用法用量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用法用量一致。
五、不良反应:
1、不良反应应当实事求是的详细列出该药品不良反应。
2、并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、发生的频率或症状的系统性列出。
3、尚不清楚有无不良反应的,可在该项下以“尚不明确”来表述。
六、禁忌:
1、禁忌应当列出该药品不能应用的各种情况,例如禁止应用该药品的人群、疾病等情况。
2、尚不清楚有无禁忌的,可在该项下以“尚不明确”来表述。
七、注意事项:
1、注意事项列出使用时必须注意的问题,包括需要慎用的情况(如肝、肾功能的问题),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(如食物、烟、酒),用药过程中需要观察的情况(如过敏反应,定期检测血象、肝功能、肾功能)及用药对于临床检验的影响等。
2、如有药物滥用或者药物依赖性内容,应在该项下列出。
3、如有与中医理论有关的症候、配伍、妊娠、饮食等注意事项,应在该项下列出。
4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分或辅料,应在该项下列出。
5、注射剂如需进行皮内敏感实验的,应在该项下列出。
6、中药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,必须列出成分中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。
7、尚不清楚有无注意事项的,可在该项下以“尚不明确”来表述。
八、药物相互作用:
1、如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相关研究,应纤细说明哪些或哪类药物与本药品产生相互作用,并说明相互作用的结果。
2、如未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相关研究,可不列此项,但注射剂除外,注射剂必须以“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”来表述。
九、贮藏:
1、贮藏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【贮藏】项下的内容一致。
2、需要注明具体温度的,应按《中国药典》中的要求进行标注。
十、包装:
包装包括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及包装规格,并按该顺序表述。包装规格一般是指上市销售的最小包装的规格。
文章摘自: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《药事管理与法规》2013年第5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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